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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查起诉的功能与司法公正的实现

时间:2017-02-24 14:51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点击:29次
  

  审查起诉功能的正确发挥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起诉与立案侦查、刑事审判权利同是由国家机关行使,而国家就是体现全国大多 数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它本身就代表着普遍的公正理念。就是在刑事诉讼中充分发挥审查起诉与立案侦查、刑事审判的功能而表现出司法的公正。但这些权利又不是 由同一机关行使,所以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权力制衡机制,其目的就是防止任何一方的偏私和狭隘以及认识上的偏颇,确保司法公 正的实现。

  2,审查起诉阶段的审查工作工作首先就是从总体上把握整个案件的是否错误,看行为事 实是否构成犯罪,看事实是否是行为人所为,看是否法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即所谓的罪刑法定,以确保整体原则上的公正。其次,要求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 实充分,要求案件的全部定罪量刑情节都要查清并有确实证据予以证实,以确保事实上的公正。其三,通过审查证据和各种法律文书,看侦查取证过程中法定程序是 否遵循,当事人和证人的权力是否得到维护,告知事项是否完备等,以确保程序上的公正。

  3,审查起诉还有一项功能,就是通过审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审查案件是履行监督职责 的一种载体,通过审查发现侦查违法及时纠正,就可以及时校正已经发生的不公正问题,并将严重危害公正的人予以严厉处治。这样就既可确保以后刑事侦查工作中 的公正,又可确保不公正问题不再延续下去。同时通过审查起诉还可以清楚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清楚在下一个诉讼环节有可能会出现的不公正问题,为及早预防和 审判监督工作提供了预案,从而使司法公正得以真正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