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亲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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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缉女子被带走100多个小时后获取保候审 理由为不符合逮捕条件

时间:2017-02-23 15:32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点击:21次
  

  昨天凌晨2点30分,被通缉的于女士和丈夫刘先生一起,从兴和县公安局的大厅走出来,手中拿着取保候审通知书。被取保的理由是“不符合逮捕条件”,但于女士仍未脱离嫌疑。被警方带走100多个小时后再见到家人,于女士表现得十分理智,她表示会向陕西汉中工商局讨个公道。内蒙古兴和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破中,若有结果将尽快向媒体通报,但对于若于女士最终被证明与案件无关后的赔偿问题,其没有表态。

  网上追逃7天内取消

  前天晚上11点,经过6个多小时的车程,于女士被兴和警方带进办公大楼。凌晨1点左右,警方要求其签署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那我的爱人还是嫌疑人啊。”刘先生担心妻子一旦签署了该文书,就证明其已承认自己的嫌疑人身份,双方为此僵持了很久。最终,于女士还是在决定书上签了字。警方称将在7天内解除对于女士的网上追逃。

  涉案公司仍未注销

  办案民警向于女士出示了何某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时携带的材料,里面有一张有于女士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上还有一个手印,不过身份证只复印了写有文字的一面。这让于女士产生更大质疑:“身份证两面都要复印才对。”

  于女士告诉记者,接受警方讯问时,警方告诉她,目前,涉案的黎明汽车贸易公司仍未注销,且公司账户中仍有40万元。对此,于女士非常担心:如果仍未被抓获的何某再次利用这家公司在其它地点犯案,她还是会被视作嫌疑人被警方带走。虽然已被取保候审,她仍将在担惊受怕中度日。

  对话

  于女士:一定要讨个说法

  记者:离开家的这100多个小时,你是怎么度过的?

  于女士:第一天在看守所,我几乎要崩溃了,整晚都在流泪,害怕被无缘无故当成犯人。我不敢想自己会在这里待上多久,想到孩子我就难受得不行。

  记者:你对被取保候审有什么看法?

  于女士:我理解警方的做法,我相信他们会还我清白。

  记者:这件事对你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吗?

  于女士:我现在睡觉还是会惊醒,大的影响没有,我相信我能正常地生活。

  记者: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呢?

  于女士:我一定要找汉中的工商部门讨个说法,为我自己洗刷冤情,也可以阻止这个公司再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