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盗窃罪的量刑数额标准是多少?
时间:2017-02-23 15:43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点击:19次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那么,对于法条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重庆的具体标准是多少呢?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节点分别为2千元、6万元及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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