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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自诉丈夫重婚罪,合纵律师专业角度得和解

时间:2017-04-13 16:05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点击:17次
  

案情简介

    自诉人田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原系夫妻关系,200296日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200110月被告人郭某某经其嫂嫂介绍在田某某所开的服装公司担任营业员。田某某发现郭某某与其夫陈某某关系暧昧,为此便将郭某某辞退,但陈某某依然与郭某某往来。后二人竟公开以夫妻名义在外生活,陈某某也很少回家。2003510日郭某某为陈某某诞下一女。200296日,田某某与陈某某离婚,但陈郭二人至今时常以孩子为借口、上门殴打等方式来骚扰田某某的生活,借此在田某某处不断要钱。

辩护策略

    陈某某与郭某某的行为给田某某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于是前来咨询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对于婚姻类案件十分擅长,十分同情陈某某不幸的遭遇,设身处地的为陈某某提供帮助。贴心的服务让陈某某将此事委托给合纵律师事务所。

合纵律师接受委托后,指派律师、苟律师承办此案。肖律师、苟律师经对案卷材料的仔细深入研究、并确切理解田某某的需求后,对调节此类婚姻家庭纠纷做了多方努力。

辩护结果

在合纵律师的多方工作下,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准许自诉人田某某撤回对被告人陈某某和郭某某提起的刑事诉讼。

办案心得

田某某诉陈某某、郭某某重婚纠纷一案,律师在接受田某某的委托后,作了如下工作: 1、书写陈某某盗窃存款的《报案材料》;2、书写陈某某盗窃存款的《请款反应材料》;3、到房屋产权部门查询房屋、车辆登记情况;4、整理了材料后,到法院立刑事自诉案。

田某某在考虑到小孩的成长等诸多问题后,在合纵律师的帮助下,与陈某某多次商谈,最终决定撤销对陈某某的刑事诉讼,给陈某某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