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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被诉非法持有毒品罪,合纵律师专业角度辩护获轻判

时间:2017-04-17 10:34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点击:62次
  

案情简介

    朱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445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13日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其后由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于2012442345分,搭乘吴某驾驶的轿车行驶至本市渝中区中山三路路口时被民警抓获,当场从该车副驾驶的脚垫下查获了被告人朱某藏匿在该处的32克麻古。经鉴定,从查获的麻古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

辩护策略

    案发后,某的家属十分着急,后通过多方打听,得知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对于刑事犯罪十分擅长,于是前来咨询并委托合纵叶栋强穆川律师辩护。接受委托后,经对案卷材料的仔细深入研究最终确定如下辩护思路:

1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具有悔过表现2被告人系初犯,且也是因受一定社会经济因素所影响和引诱导致犯罪3从犯罪主观方面来讲,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小,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望法院在量刑上予以充分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辩护结果

在庭审上,合纵律师滔滔雄辩,根据此前指定的辩护思路,从多个方面作了罪轻辩护,并且有理有据,引用法条适当,最终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办案心得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与检察院、法院进行了法律意见交流,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了有效辩护,被告人得到从轻处罚。委托事物处理完毕,委托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