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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律师在侦查阶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获办案机关许可

时间:2017-04-17 11:09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点击:56次
  

案情简介

2006年4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刑事拘留。

李某某的近亲属经过反复考量、权衡后,选择委托多年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对刑事案件处理有丰富经验的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刑事案件律师作为本案侦查阶段辩护人。

 

办案策略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主任律师鲁磊、肖勇办理本案。两名律师经过多次会见本案嫌疑人李某某,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详细分析案卷材料,并与侦查机关多次沟通后,根据李某某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确定如下办案思路:

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也并未造成太大的危害后果。而且其在被拘押后,认罪态度很好,其兄弟有能力也愿意作为其担保人。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变更李某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办案小结

合纵律所主任律师鲁磊、肖勇,在充分了解本案中所涉各种事实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数次前往看守所与嫌疑人沟通,并就本案相关情况多次与侦查机关协调后,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最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强制措施被变更为取保候审。委托人十分感谢辩护律师付出的努力,并对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