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银行与重庆某包装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重庆某包装有限公司向重庆某银行贷款三百万元,以其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和由该公司三名股东作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发放后,包装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利息,且在借款合同到期前银行发现包装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熊某下落不明,遂诉至法院,要求包装公司偿还借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办理结果】本案系比较常见的金融机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本案基本案情并不复杂,但因借款人包装公司对外欠多笔债务未还,致其抵押给银行的抵押物被法院多次查封;另外,在银行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上修建有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厂房、设备未抵押),且该厂房、设备作为支付包装公司欠付的建设工程款已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抵偿给了施工人;诉讼中,部分保证人还提出了《保证合同》上的签名系他人代签,自己不知情的抗辩等。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导致本案办理过程较为复杂、繁琐,经代理律师认真准备和多次协调各方,该案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担保合同纠纷找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是你身边的法律咨询机构,在线免费为你解决法律问题。咨询热线:18623096666
上一篇:董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
下一篇:向志清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