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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被诉故意杀人,合纵律师辩护获轻判

时间:2017-03-21 11:31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点击:9次
  

案情简介

  2002224日凌晨,被害人冷某某在重庆市江北区盘膝农贸市场附件,因倒车将李某某副食店的石棉瓦挂歪而与李某某、田某某、郑某某(均已判刑)等发生纠纷。当日2时许,被告人夏某受郑某某的邀约,与王某、陈某某等人一道手持铁棒、砍刀等工具,在江北区盘膝河桥头对冷某某进行追打、砍杀,致冷某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冷某某因刺创肝脏损伤及多处砍创致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2009年夏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辩护策略

  案发后,夏某的家属十分着急,后通过多方打听,得知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办理刑事案件相当擅长,且合纵律师事务所鲁磊主任系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为震惊全国的綦江虹桥垮塌案张开科辩护,于是前来咨询并委托合纵律师辩护。

合纵律师接受委托后,指派杨俊峰、王虹入律师承办此案。合纵律师经对案卷材料的仔细深入研究和与鲁主任及所内各位律师的不断探讨,最终确定如下辩护思路:

1、  关于犯罪工具:争议较大,争取能排除铁棒、木棒的认定。

2、  关于打斗经过:由于本案是共同犯罪,人数众多,争取从犯认定。如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  自动投案: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  在本案之前,夏某无前科,没有不良记录,系初犯、偶犯。

5、  从被告人投案自首起,积极配合司法部门查明案情,认罪态度极为诚恳。

辩护结果

  在庭审上,合纵律师滔滔雄辩,根据此前指定的辩护思路,从多个方面作了罪轻辩护,并且有理有据,引用法条适当,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合纵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对82679.5元的民事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办案心得

  本案是一起刑事案件,接受委托后,合纵律师认真了解本案案情并分析相关的证据材料,有针对性的提出代理意见,本案以法院判决为终结。合纵律师的代理工作圆满完成,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